结论很简单:人的自由意识是某种彻底自由的存在。
人工智能的根基是算法,而算法是数学的一部分。数学是描述现实世界的符号语言,数学的根基就是符号规则,比如1加1等于2,1的后面是2,2的后面是3,3的后面是4,等等。
人的自由意识可以不在乎规则,我就觉得十进制不够酷,我可以喜欢二十进制,或者我喜欢三十进制,但是对于算法而言,何谓喜欢,你这个人类怎么能说改规矩就改规矩!为什么?但是我就是改了,我还可以不认为1后面必须是2,我可以认为1后面是阿尔法,阿尔法后面是欧米伽,我的想法说变就变,可是对于计算机而言,它会询问你,为什么要改变?
人的自由意识可以自定义规则而算法以及人工智能必须依附某些基本数学规则而存在,人的自由意识就是可以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比如说,我可以觉得人生的价值在于画自己想画的东西,比如一条悬浮在天空中的鲸鱼,但是画一条悬浮在天空中的鲸鱼有什么用处?画这东西不能给你带来吃也不能给你带来喝,但是我就是想画一画,我要创造出一幅世间本不存在的画,但是我又有可能画到一半就不画了,我想去外出登山或者给一个久未联系的人打个电话,说到这里你看到没有,人的想法可以是说变就变的。再比如说,什么样的人生才是让自己最为向往的人生,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答案,这个答案不是人一出生就有的,它要靠人自己给自己一个答案,自己给自己下定义,而且这个答案以后还会变。
人的自由意识可以于无规则之处创造规则,然后还能够自由改动规则或者干脆推倒重来,而算法也好人工智能也好,纵使它们处理信息的能力再怎么强大,它们终归是某些规则的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