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24 07:11   全显示 1楼
本来,没规矩不成方圆,但是,规定笑话必须3则,和必须写评论简直是没必要,我看有好多人就发3则或4则笑话,为了混分。而楼主发的绝对比那些多,而且好,却要扣分。简直就是死规矩。我都无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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