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7-14 13:51   全显示 1楼
楼主兄弟如觉得此建议对论坛完善发展起到很大作用的话,那可用短消息形式直接PM该区管理员或版主提出,他们商讨后会给与正确的答复;希望楼主可以明白。
0
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