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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siuwa 发表于 2008-10-13 01:25   只看TA 21楼
楼主所提到的标题是我是否应该“报复”她。

我想报复就没有必要了,这样的女人,“放过”她好了,最后可怜的还是她自己,不过那是她自己选的路。怨不得他人……

女人,错过一次可以给她一次改正的机会,但绝对不要给她第二次,有第二次她就还会有第三次。你的绿帽子是戴定了。

离了她别回头,走自己的路去吧。后悔的人会是她,而你做出的选择也将是正确的。大度一点,不用和她计较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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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pro 发表于 2008-10-14 00:42   只看TA 22楼
还是算了吧,你自己先有这种心理了,就算在一起还能像当初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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