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8375 发表于 2007-3-18 20:41 只看TA 2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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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马甲的行为还是要靠版归来遏制啊。强烈建议论坛取消一刀砍死的行为,改为秋后问斩。真的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也要给个申诉的机会啊。一个违法行为直接就登陆不能了不养马甲怎么申诉?所以希望以后如果犯罪,真的砍掉也要可以访问啊。不要连论坛主页都访问不了或者直接删除啊,起码可以到这个版块来申诉。如果要直接砍掉,建议3天后删除,给人一个3天的申诉期限,并发2份短消息通知,告诉该帐号3天后将要删除你的帐号。这样,那些冤假错案就应该没那么多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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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9991996 发表于 2007-3-19 11:32 只看TA 2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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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sun8375 的帖子 楼上讲的有道理,版主该看看妥当否.已经关闭注册了,那么留下的该是正规的多了,大家有意犯规的肯定属于极少数.我曾经回复时由于网络原因出现了重复回帖,结果被累计扣掉好几十分,当时吓了一跳,幸亏够扣的,否则成负的了,小命不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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