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疯子 发表于 2010-5-29 08:35   只看TA 31楼
我有个更好的办法,两个你都放弃了,另寻它欢去吧。这两个女人就留给我吧。
一切一切的罪过让我来承担吧、我很乐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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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h7 发表于 2010-5-29 11:02   只看TA 32楼
谁都能比较出来,200万当然比100万多了
选择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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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guvhk 发表于 2010-5-29 11:15   只看TA 33楼
3L NB 不过这也太阴险了点吧,不怕被那两个女人反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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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95928 发表于 2010-5-29 11:17   只看TA 34楼
绝对3楼大亮啊,这出主意的才是高人中的高人。楼主就按照这个实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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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77991 发表于 2010-5-29 12:46   只看TA 35楼
这个是真的吗?
你真的是志高了,无话可说,这个你也要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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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29 13:02   只看TA 36楼
这么多钱你拿来干什么呢,被女人收买的感觉估计不会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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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825978 发表于 2010-5-30 11:21   只看TA 37楼
楼主,你真是太有福气了,还是跟未婚妻吧,男人的责任还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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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5-30 11:27   只看TA 38楼
引用:
原帖由 SRPL 于 2010-5-28 14:12 发表
色中色论坛的金币不是不能转不能给的吗?喵喵=。=
额,猫猫以为那是金币?,不过志高兄真的很牛啊,要是有钱的话反过来给未婚妻200W给情人100W三个一起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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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向down 发表于 2010-5-30 12:17   只看TA 39楼

回复 2楼 的帖子

方法可行,关键得看手段啊
发现自己有点厚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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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0020 发表于 2010-5-30 12:39   只看TA 40楼
以楼主性格,估计也留不在一个女人身边,那就多找分手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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