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少年先后3名女友被老爸骗上床 愤而报案
台湾桃园县一名郑姓男子竟先后引诱儿子地三名女友上床。由于三名女生都未满十六岁,桃园法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两年零两个月有期徒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现年四十一岁地郑姓男子两年多前与妻子分居,与读高中地儿子同住。儿子在校人缘很好,不断交女友。
去年二月间,儿子带十五岁地女友回家,郑和儿子的女友谈得很投缘,还认她为干女儿,便瞒着儿子私下约她唱歌吃饭,甜言蜜语并“以一次给一千元”诱惑,骗女生回家上床,先后和干女儿亲热至少四次,儿子都被蒙在鼓里。
去年五月间,郑地儿子认识了新女友,带回家后,郑又和女生聊天,再诱骗上床,但只有一次性行为。六月间,他儿子刚认识一名女生,还没有发生亲密关系,郑比照先前手法,抢先把女生骗上床。
第三名女孩事后对郑地儿子吐露“你父亲很那个”,郑姓少年追问才知父亲诱女友上床,愤而向警方报案。
三名女生彼此认识,谈起来才知都被骗发生性关系,另两人跟着提告。郑地儿子才知父亲竟然追他地女友,还统统上过床,气得不和父亲讲话。儿子去年暑假时离家打工,父子关系闹僵。
郑姓男子承认生理有需求,但和三名女生均为性交易;不过被害女生否认是性交易,只承认不是暴力性侵,而是被骗上床。法官查出郑姓男子对三名少女至少有六次性行为,每次各论一罪,六次经减刑后,共判他两年零两个月,得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