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ding 发表于 2019-12-21 10:54   全显示 1楼
《律师法》第37条明确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我国法律明确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在法庭公然发表支持违法行为的言论难道不是危害国家安全,扰乱法庭秩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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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p1987 金币 +2 认真回复,奖励! 2019-12-2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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