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交通条例之改装定义?
最近,深圳地区闹得最沸沸扬扬的交通事件莫过于刚进入市民论证阶段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草案)》》了。对于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可谓是突破中国过去的任何一部国家或者地区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草案一出便有众多来自民众、法律界、甚至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议论,特别是关于对闯红灯、假牌照等都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价码之高令人乍舌,动则千元、甚至过万的罚金基本上等于让工薪阶层放弃汽车改为使用公共交通的意味。而当中,还有一条规定是涉及到改装话题的:
“非法飙车的车辆很多都经过了非法改装、加装,车辆装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针对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修改建议稿》规定了扣车,责令拆除并没收违法装置的措施,同时对车辆所有人、非法改装的单位或个人分别处以5000元、1万元罚款。”
首先,以笔者之见,如此定义“非法飙车”,确实让人怀疑本规定的制定者的主观意识和被过去的舆论左右过,非法飙车的起因是因为非法改装吗?即便是临近的香港X也不敢违民众之所愿而冒然将飙车和改装画上等号,相反,驾驶未经过改装而进行高速行驶、好勇斗狠的原装车,飙车比例与改装车要高得多,而这样的行为后所造成的危害性和后果都比曾改装过的车要更严重,所以应该这样说明,飙车与否不应该单纯地与改装与否挂上联系,在赞同对飙车行为的严惩和处罚的同时,对当中的“车辆所有人、非法改装单位”进行处罚表示不解。正如一句电影中的台词:“开好车就一定是好人吗?”“开改装车就一定是坏人吗?”如果以车辆形态就可作为一个处罚标准的话,那绝对就是法制建设精神的一次倒退!
除此以外,这段关于改装车的话里面也有一个很积极的表达,就是如何界定“非法改装”,在过去国内的条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的字眼,此次的文案中便明确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定义,那么也就是说,只要改装时所使用的零部件是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便不构成“非法改装”了,作为对市场的规范,对此项定义我们是赞同的,毕竟改装不可能只存在在一个灰色的地带里,作为国家汽车市场的补充和长远的汽车工业发展纲要,汽车改装必然成为汽车后市场里一个朝阳产业,庞大的工业产值、就业机会的岗位、人才培养的摇篮、汽车技术的进步等都离不开这个产业。而最近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接触中,我们也知道了国家相关部门也在不遗余力地希望将这块庞大的市场规范和引导出来,对于民间而言,有了游戏规则才会有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至于目前情况下,何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呢?以笔者之见,但凡出现在原装车上的零部件或品牌产品都可以成为合法,例如,法拉利等车型均使用高性能的Brembo制动系统,那车上是否便可安装使用了?ENKEI等轮圈在国内生产的并广泛安装于诸多品牌原装车上的,那么是否也就等同于安装ENKEI品牌的轮圈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了?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只是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一套健全的汽车零部件、汽车改装零部件的安全技术规范,让更多的车主们享受更高品质、更安全的产品,这才是立法以人为本的精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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